信本咨詢集團有限公司自媒體平臺版權聲明
新聞來源:信本www.phjzsj.com 閱讀:15541 發布時間:2021-01-16
信本咨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本咨詢集團”)自媒體平臺包括但不限于我司以信本咨詢集團名義注冊的微信公眾號、官網、抖音、今日頭條等,平臺的設立旨在幫助您增進對信本咨詢集團的了解,并及時為您提供行業知識信息與服務。為了更好地服務平臺訪問者,特發布此聲明。
1、信本咨詢集團自媒體平臺對其發布的原創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等資料及頁面設計、編排、軟件等享有知識產權。
2、訪問者在從事與信本咨詢集團自媒體平臺相關的所有行為,包括但不限于訪問瀏覽、利用、轉載、咨詢、宣傳介紹時,必須是善意且謹慎的態度行事。不得故意、過失地損害或者弱化平臺的各類合法權益;不得利用平臺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地從事違法犯罪行為;應當遵守與平臺以及與之相關的網絡服務協議、法律規定、良俗道德等。
3、凡給信本咨詢集團自媒體平臺合作供稿的其他平臺或作者,務必保證稿件中所有內容的原創性和真實性,如稿件因抄襲、作假、侵權等行為導致的法律后果,均由供稿的平臺或者作者本人承擔責任。
4、未經信本咨詢集團自媒體平臺運營主體的同意,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平臺的作品著作權。轉載平臺的原創內容,請聯系后臺獲得授權;轉載平臺的其他非原創內容,請直接與被轉載方聯系。如獲得平臺轉載授權,發布時請注明出處,不得擅自修改內容。
5、個人瀏覽、轉發信本咨詢集團自媒體平臺的原創內容不在此列,歡迎個人分享與轉發平臺的原創內容,無需特別告知。
6、我們致力于保護原創性內容,保護作品的著作權。在撰寫信本咨詢集團自媒體平臺文章或視頻編輯時,我們會盡可能地標注作者或來源、出處,尊重原作者的權益。由于個人疏忽及其他原因,在以往發布的內容中,部分作品來自互聯網或無法核實出處,望原作者及相關權益者見諒,如涉及版權侵權問題,請電話或郵件與我們聯系協商處理。
7、廣東融方律師事務所為信本咨詢集團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對于違反本聲明的侵權行為,我們將委托廣東融方律師事務所通過法律程序追究其責任;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法律問題需要同信本咨詢集團自媒體平臺聯系的,請及時與平臺聯系人聯系或在平臺后臺留言。
聯系人:顏經理
聯系電話:15361460339
1、信本咨詢集團自媒體平臺對其發布的原創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等資料及頁面設計、編排、軟件等享有知識產權。
2、訪問者在從事與信本咨詢集團自媒體平臺相關的所有行為,包括但不限于訪問瀏覽、利用、轉載、咨詢、宣傳介紹時,必須是善意且謹慎的態度行事。不得故意、過失地損害或者弱化平臺的各類合法權益;不得利用平臺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地從事違法犯罪行為;應當遵守與平臺以及與之相關的網絡服務協議、法律規定、良俗道德等。
3、凡給信本咨詢集團自媒體平臺合作供稿的其他平臺或作者,務必保證稿件中所有內容的原創性和真實性,如稿件因抄襲、作假、侵權等行為導致的法律后果,均由供稿的平臺或者作者本人承擔責任。
4、未經信本咨詢集團自媒體平臺運營主體的同意,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平臺的作品著作權。轉載平臺的原創內容,請聯系后臺獲得授權;轉載平臺的其他非原創內容,請直接與被轉載方聯系。如獲得平臺轉載授權,發布時請注明出處,不得擅自修改內容。
5、個人瀏覽、轉發信本咨詢集團自媒體平臺的原創內容不在此列,歡迎個人分享與轉發平臺的原創內容,無需特別告知。
6、我們致力于保護原創性內容,保護作品的著作權。在撰寫信本咨詢集團自媒體平臺文章或視頻編輯時,我們會盡可能地標注作者或來源、出處,尊重原作者的權益。由于個人疏忽及其他原因,在以往發布的內容中,部分作品來自互聯網或無法核實出處,望原作者及相關權益者見諒,如涉及版權侵權問題,請電話或郵件與我們聯系協商處理。
7、廣東融方律師事務所為信本咨詢集團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對于違反本聲明的侵權行為,我們將委托廣東融方律師事務所通過法律程序追究其責任;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法律問題需要同信本咨詢集團自媒體平臺聯系的,請及時與平臺聯系人聯系或在平臺后臺留言。
聯系人:顏經理
聯系電話:15361460339
聯系郵箱:yanchongchun winallw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