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支持:典當行的管理環境越來越體系化,商務部和典當行業協會會有意降低典當行的設立標準,典當行自身的利益一直都是相關部門關注的焦點。 2、市場需求: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資金短缺是不同企業或個人所面臨的共同問題,而典當行以融資快捷、方便靈活的特點,受到了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廣大群眾的歡迎。 3、利潤優勢:《典當借款合同》約定的利息、綜合服務費最高可達到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
經商務部批準,典當行可以經營下列業務: (1)動產質押典當業務; (2)財產權利質押典當業務; (3)房地產(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房地產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當業務; (4)限額內絕當物品的變賣; (5)鑒定評估及咨詢服務; (6)商務部依法批準的其他典當業務。
劉經理
李經理
曾經理